格利数字平台对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规则
第一条 规范初衷
网络交易平台是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网络交易平台交易秩序是否规范、有序,直接关系到网络商品交易能否健康发展。针对所有格利数字平台注册商户,特制定对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规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格利数字平台注册商户。
第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针对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格利食品网平台就商品交易服务过程制定了明确的规制。
第四条
4.1格利数字平台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4.2格利数字平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3格利数字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4.4格利食品网平台修改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格利食品网不以其它理由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章 市场管理情形
第一条 管理主体
针对平台主体审核不严等问题,格利食品网平台对经营者入驻核验和定期更新义务落实情况。格利食品网将严格做到亮照、亮证、亮标,平台协议规则、平台自营与他营、信用评价规则等信息应当公示清晰。
第二条 平台管理
针对电子平台管理不严等问题,格利食品网平台就网络交易安全问题建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参照格利食品网平台禁限售商品信息管理规范,平台对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落实的情况,同时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 规则显示
所有格利食品网注册商户首页位置显示平台服务协议中进入退出平台服务、平台促销活动管理规则、消费者信息保护规则等内容。
第三章 附则
1.格利食品网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2.所有格利食品网注册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格利食品网平台有权酌情处理。